連云港市城鄉建設局文件-關于嚴格控制預拌混凝土企業設立分站的通知
發布日期:2015-06-17 00:00 來源:http://www.wmasle.tw 點擊:
連云港市城鄉建設局
關于嚴格控制預拌混凝土企業設立分站的通知
連建質〔2015〕151號
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:
近期發現部分混凝土生產企業未報建設主管部門,擅自設立攪拌分站,部分單位缺乏綠色生產設施和質量控制,一定程度擾亂了預拌混凝土市場秩序,給建筑工程質量造成影響。
為切實加強預拌混凝土企業綠色生產、揚塵治理和質量控制體系建設,根據《江蘇省預拌混凝土和預制構件企業質量管理暫行規定》(蘇建管質〔2003〕50號)、《連云港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預制構件企業試驗室管理細則》(連建質〔2014〕428號)、《連云港市綠色混凝土砂漿攪拌站建設實施方案》(連建質〔2015〕42號),結合《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》(住建部第22號令)?
等,對嚴格控制混凝土企業設立分站工作規定如下:
一、預拌混凝土企業基于經營需要所設立分站,應將建設方案提前報至市建設主管部門。對跟企業無隸屬關系的“分站”,已有預拌混凝土企業不得出借、出賣資質證書?!胺终尽辈辉试S搞掛牌掛靠資質從事預拌混凝土生產經營活動。
二、預拌混凝土企業設立分站必須嚴格按照國家、省和市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要求和標準進行建設,選址應遠離居民區,廠區、生產線應達到綠色混凝土攪拌站要求,應配套獨立的試驗室,并形成建設方案。
三、分站的試驗室應參照《連云港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預制構件企業試驗室管理細則》的標準建設,單獨配備試驗設備儀器和足夠的試驗人員,建立完備的試驗室質保規章制度。分站試驗室不得以主站試驗室來替代。
已設立分站的預拌混凝土企業,應在通知下發之日起,對照要求進行自查和整改,整改期限截止5月30日,逾期沒有整改完畢的,要說明理由。無正當理由的將給予企業揚塵污染罰款、記不良行為記錄、資質年檢不合格、停業整頓直至取締等處罰。
連云港市城鄉建設局辦公室
2015年3月31日印發